文献传递服务准则 文献传递服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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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准则

 

    为了保证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正常运行,随时为用户提供高水平的信息服务,特制定本服务准则。

1、本服务准则依据《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体系管理条例》制定。

2、成员馆必须配备兼职或专职的馆际互借员,负责本馆的服务工作和系统管理工作。如发生人员出差等变动,应及时安排其它人员保证该项服务正常进行。

3、成员馆积极开展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和办理馆际互借业务,服务态度认真,一旦出现差错或设备故障,要及时解决。

4、成员馆必须向读者提供统一格式的馆际互借申请单,并指导读者填写。对于本馆读者填写的申请单,成员馆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核实本馆确无馆藏,核实具体的收藏被请求文献的出借馆,发出请求。

5、成员馆每天至少两次查看系统请求情况,检查用户申请单的内容,并核查本馆馆藏。对于接收到的借出请求,成员馆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加急时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地处理,发出请求文献。如果无法满足,应在两个工作日(加急时一个工作日)内向请求方说明原因。

6、成员馆收到邮寄或电子方式传递的文献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读者。

7、出借馆必须保证服务质量。传递的文献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页面干净。若有因质量问题的重发请求,出借馆应该免费提供该项服务。

8、成员馆应该详细记录每条请求的以下信息:申请人、请求馆、出借馆、文献信息、时间、费用和请求结果(对于未成功请求应说明具体原因)。

9、成员馆应该在本单位公布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收费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本馆用户详细的收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经本研究所批准后公布执行。

10、本准则从颁布之日起在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体系内实行。